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

龍眼樹下的咖啡苗



龍眼樹下的咖啡苗

新界東北規劃,689政府和地產商盡收農地,進化版官商勾結式發展私人住宅,景觀以高爾夫球場為賣點,司馬昭之心,路人皆知。

東北規劃,自私地說:本來不關我事,亦不關很多香港人事,因為香港人,大部份住樓,不愛郊野生活,亦無住過鄉村(住丁屋,不能完全代表住在鄉村) ,但為何這次收地,會挑動不少人的神經線?

年輕人對務農的幻想

東北居民,他們不遷不拆,保護新界一點點的農地,為了自主的生活選擇權。可惜,原來在香港,我們是沒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。在日本,現在出現不少年輕農民,他們叫U-turn農民,有的是到城市打工的農民回流鄉村,有的是城市人歸園田居,有的是追求品味和簡樸生活等,現在,聽講,香港也有一些80,90後學習務農。今次東北抗爭,相信部份人士,我們可以定義他們就是U-turn農民,印象中,有一位大學生更將他的務農生活拍成紀錄片,片名:《稻米是如何煉成的》,有興趣可以參考下。

耕田是人權

根據世界人權宣言:第十二條:任何人的私生活、家庭、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,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。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,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。第十三條: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。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,包括其本國在內,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。第二十二條:每個人,作為社會的一員,有權享受社會保障,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、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,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。第二十三條:人人有權工作、自由選擇職業、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。第二十四條: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閒暇的權利,包括工作時間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給薪休假的權利。

如果,我的夢就是歸園田居,務農為生,這是我的生活、我的經濟模式,是否得到世界人權宣言所保護?現在的東北規劃,問題之多,相信大家都略知一二,例如:為何只收非原居民村?為何不收粉嶺高爾夫球場?為何不發展政府4000公頃空置官地?詳細分析,可參考:姚松炎:房產學人——空置官地知多少?
既然689不發展農業,為何立法會功能組別還保留漁農界?

現在,兩大地產擁有多達六百多公頃新界農地,特區政府不是說要產業多元化嗎?當有機農業、緣色食品、無毒食品越買越有,是否可以研究發展高價農業?小弟並不是吹水,據我所知,一些綠色團體,在古洞河上鄉種稻米,未有收成就早已被訂購一空。可見,高質量的農產品,不乏市場。

高爾夫球的霸權

在地少人多,土地缺乏的香港,竟然有不少高爾夫球場!香港高爾夫球會轄下有兩個球場,一個在深水灣,另一個則在粉嶺。粉嶺球場共有3個場,每個場有18洞。一個短9洞的深水灣場組成,還有滘西洲賽馬會公眾高爾夫球場,佔地250公頃,只是這三個球場的土地,足夠發展三個新市鎮。既然,啟德機場土地可以改變規劃,在有毒的土地上興建房屋,為何高爾夫球場不可,既然四叔願意捐出土地,興建上車盤細單位,那倒不如四叔就送佛送到西,用自己的農地換高球地,興建上車盤,平價出售。

再者,用上大量香港土地資源,香港又出了多少世界高球冠軍?高爾夫球亦不是香港的精英運動項目,如果和單車、足球相比,香港高爾夫球會的球場,政府絕對有權收回,重新發展。如要打波,球手可以北上。正如某陳姓地產商所說:不喜歡香港可以走。同樣邏輯,香港無波打,可以走。

農地+丁權=
最後,說穿了,整個東北規劃,就是看中非原居民的土地(大部份已落入地產商手上) ,首先將農地填平,改為停車場,之後再改變為住宅用地。地產商出地、鄉土背景人士出丁權,發展大型丁屋村,每個單位以過千萬元出售。這就是我親眼見識過的巧取豪奪。再者,就算是原居民村,又有多少原居民居住?政府是否有責任公布現在的新界村屋/丁屋,原居民、非原居民比例。

鄉村生活,適合你和我

筆者身邊有不少朋友是非原居民,住有兩層高,每層400呎的石屋,屋外是田、龍眼樹、荔枝樹、木瓜、黃皮,三代人,住了幾十年,親戚、婆婆,住在旁邊的另一間石屋,一個小小的社區,自成一角。秋冬時,約朋友到家BBQ,春夏朋友三五成群,齊齊落田,做個假日農夫。七八月龍眼荔枝收成時,齊吃樹上熟的水果。原來,香港是有這樣的生活。小朋友到來,更上了一堂大自然課。可惜,這個689政府,為了向地產商、鄉土背景人士換選票,政治交易,無恥地要新界非原居民放棄自己的生活。有錢人可以住南區,屋可以背山面海,為何新界非原居民就沒有這樣的權利?為何不拆原居民村?

龍眼樹下的咖啡苗,原是夢

筆者的朋友對我說:
我在家中正種植咖啡苗,日後將移植到龍眼樹下,成為獨特味道的品種,再過十多年,我將會有自己的咖啡園,也可能有香港本土的咖啡品牌。但是,如果東北真的成為新市填,無田可耕,我的那株咖啡苗,永遠不能成長,只能獨坐在窗台上。

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

堆填區爆滿,誰的責任?

堆填區爆滿,誰的責任?

由早上起床一刻開始,到晚上睡覺,你製造了多少垃圾?又有幾多是可以回收,循環使用?又有多少是可以循環使用的物品卻去了堆填區?那,又有多少垃圾,出口到落後地區?我記得看過一些關於第三世界垃圾山的故事,我們眼中的垃圾,貧民卻視為寶。

香港的堆填區爆滿,誰的責任?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的生活模式,如何不環保、如何不負責。根據統計,香港人2012年,人均固製造的廢物,每日接近3公斤。大家知道台灣和南韓人是多少?只是1公斤。

堆填區爆滿,原因顯而易見,但是可笑的是那些為了選票的政客,只要求垃圾車改裝,讓將軍澳不再臭氣薰天。又要求將軍澳堆填區不再處理家居/發臭的垃圾。政客們,為何不反問選民,堆填區爆滿,究竟大家有幾大責任?帶將軍澳市民示威?那麼,示威人士可否反問自己一天製造了多少垃圾?不論在香港,或者外遊時。源頭減廢,大家願意做幾多?人的虛偽,情況如同一邊鬧大陸人舉辦狗肉節,但轉頭吃豬牛羊雞鴨鵝魚蝦蟹!

當然,堆填區爆滿,最大責任是在689政府,興建焚化爐、擴堆填區,這樣不負責任的政策,只會令市民不會思考自己的生活模式。反正你都會想辦法處理垃圾,我為何要環保呢?加上,回收業,循環廢料,689政府又不提供相應配套。特區政府,寧願將錢用在無謂地方,例如起高鐵,也不資助回收業。政府的責任,不是要帶人民走向正道嗎?

假如我是689?我會馬上開記者會,停止擴建堆填區、停建焚化爐,並會強硬地說:現在是關鍵時刻,市民如果繼續不將垃圾分類,不過北歐式的環保生活,不久將來,香港將會變成意大利那樣,垃圾包圍城市。

當然,以上只是假設!萬一真是停止擴建堆填區,源頭減廢,又能夠做到多少?香港人又有多少會馬上環保起來?這是那些扮環保、抽水的政客須要回答的問題!

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

為理想大晒-----梁領彥揸巴士有感!

為理想大晒?

梁領彥是誰?近日,他成為報紙新聞人物(可能當日無故仔,編輯是旦交功課) 他,應該是香港社會定義為尖子的男子,放棄被港女定義為好職業(金融服務業) ,轉行運輸交通業(揸巴士) 。這星期,一直在思考這新聞。

首先,這故事,完全是 “香港人” 的傳統價值觀,29分會考,從事會計金融一類行業,成為香港的中環精英,為了個人理想,改行揸巴士,又得到家人支持,完全是一個浪漫的故事!但這種個人的浪漫,可以持久?不在乎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?

我也希望有這浪漫的勇氣,只可惜,現實迫人,自己也不完全屬於自己。不知道這位男士,為何有這工作上的轉向,因為理想?還是經過計算,因為金融界的工作情況,歷力,已經聽不少,不是每人也頂得住,倒不如轉行?心理學界,其實也有這方面的研究,人類為何對愛好有改變?但轉向背後,代價有多大?

事主所讀的計量金融系,教學成本不少,風險管理在金融海嘯後,絕對是香港須要的專業人材。同樣邏輯,如果不是從事金融會計,而是醫生、心理學家等等,政府用上大量資源培養一個這樣的人才,過了幾年,卻說不做醫生了,我要揸巴士,香港政府有能力付上這樣的成本嗎?又如果,大學裡,培養出來的各類專業人士,也不從事該行業,從事其他,例如:揸巴士、揸的士、揸貨車等等,香港將會怎樣?香港承受得起嗎?一個可以,如果有一半學生是這樣,又如何?

當然,人有選擇權,但這選擇權是無限制?當你讀完金融會計,得到公司培訓,卻放棄這職位,這是理想?還是浪費?如果你是巴士迷,為何當初不早入行,卻又霸住屎坑不拉屎?在這社會上,卻有不少人的理想是從事金融會計,卻未能入行,資源錯配,錯在誰身上?Scientific American也曾經報導過,美國的大學畢業生,對工程科目是不太了解,當知道人工原來很不錯時,後悔自己沒有入行。由此推論,大學入學前後,必須深思熟慮,做點研究。

當然,理想地說,大學不是職業培訓,但這只說對一半,因為有些行業真是要專業培養。大學後,不一定與工作有關,的確有例子,手塚治虫、魯迅、孫中山,就是最好例子。因為他們有更遠大的人生目標。而巴士迷,是否一定要揸巴士,加入一間賺了大錢還要加價的巴士公司,滿足自己的理想還是私欲?這要討論清楚?因為他在使用香港教育資源。如果我是他,我會建立一個香港的巴士博物館,為全球巴士歷史著書立說,還可以周遊列國,拍下一套巴士的記錄片?這樣不是更有意思?



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

香港須要怎樣的博物館?



最近,江湖傳聞,康文署將會為眾博物館重新定位及翻身!康文署長馮程淑儀接受訪問還說:旗下博物館日後將主打中國及本土文化展覽,已使用20年的香港藝術館亦希望以4億元翻新等等!其實,港是究竟有無博物館政策?

愛行博物館的我,間中研究考古、人類學、觀察博物館的設計。從佈局來說,香港的確有不少博物館,將落成的西九M+,加上現有的歷史博物館、藝術館、文化博物館,還有海防博物館等等,數量上的確不錯!可惜,我分不清香港博物錧的各自特色。香港有無規劃、有無理念、有無知識去管理、營運一個吸引全球遊客的博物館呢?

為何我會這樣說,就以2007年,香港文化博物館的“三星閃爍,金沙流采” ─神秘的古蜀文明”為例,這批展品在文化博物館展出,感到出奇!四川三星堆,小弟研究多年,它與一般中國考古發現不同,也請教過考古學老師應從何入手。其神秘之美,的確迷倒不少考古學家。三星堆展覽,理論上,從文化角度(文化的定義,印象中超過200種),當然可以在文化博物館展出。但是,從四川史前史角度,卻可以在歷史博物館展出。如果從青銅器的製造,設計,還有獨特的金面具等方向欣賞,又可以在藝術館展出。單以三星堆展覽,已感受到香港眾博物館的角色相當模糊,好像馬虎地構思一個展覽借口、理由、說詞一樣。

在歐洲,大型博物館很簡單,除了英、法、德、俄等國,為殖民時期掠奪,收購而來的文物所建立的博物館外,例如大英博物館。除這些有江湖地位的博物館之外,以小弟皮毛的博物館知識,世界各國的博物館,可簡單分類為歷史、藝術、自然 等等,當然也有不少很有主題性的展館!設館原意,主要是展現當地文化和歷史,例如:土耳其的Ankara(安卡拉)- Anatolian Civilizaation Museum 安納托利亞博物館,展現安納托利亞的文化。捷克的國家博物館就展現史前史,還有匈牙利布達佩斯自然歷史博物館。除以上遊客必到的博物館之外,也有遺址式的博物館,例如四川的金沙遺址博物館,有價值的博物館會得到專家肯定,例如歐洲設有European Museum of the Year Award!

究竟,香港須要一座怎樣的博物館代表香港?以上提及的博物館,為何吸引全球遊客,慕名參觀呢?而香港的博物館,又有多少入場人士是來自海外?如果九龍城寨還在,又或者是國民黨老兵所住的調景嶺沒有拆,這就是一個活的香港史博物館。外國遊客,上午可先參觀九龍城寨,了解清朝與香港的歷史,並光顧那些無牌醫生。下午再住調景嶺,認識1949年後的大陸與香港的關係,晚餐當然是在調景嶺,嘗嘗國民黨老兵的廚藝、共飲金門高粱酒!如果這兩處地方沒有拆,必定成為聯合國的文化遺產!

以上兩個能為香港爭光,充滿時代意義的景點已經消失了。現在,特區政府,又在M+落成前,開始為各博物館重新定位!名為定位,真正目的是否為M+讓路?將所有 “好野” 留給M+?就算是讓路,M+又是怎樣的級數?

只要大家看看M+的官方介紹,再看看最近有關康文署的報導,就會發現兩者存在矛盾,或者叫作角色重叠。

官方說,M+是一所位於西九文化區的視覺文化博物館,重點展出20及21世紀的藝術、設計、建築和影像,絕非高檔的投機活動或是一般的旅遊項目,它將紮根此地以及這裏獨有的文化,成為一所真正為超過七百萬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人而建的博物館。但是,馮程淑儀卻說:M+是當代藝術,而香港藝術館將以中國傳統藝術和水墨畫為主。翻新後,藝術館部分展廳會設立「香港藝術」展覽,擺放香港藝術家藏品,例如中國現代畫家吳冠中捐出的畫作。引述報導,「藝術館的全新面貌會更visible,也會有外牆多媒體投射,不會只有粉色外牆,日後市民站在彌敦道也可看到藝術館,如同起標一樣。表面功夫做足,但展品又如何呢?又是打當代中國藝術品和香港藝術主意!

另外,M+不也在收藏被外界評為垃圾級別的中國當代藝術品嗎?有興建大家可以看看 2/2/13 <新聞透視--藝術.垃圾>,了解藝術品的價值是如何人為地製造出來。是「藝術品」、還是「商品」,抑或是「文物」,這也是值得討論。

M+是視覺文化博物館,即是:視覺+文化+博物館?如果是 “視覺”,藝術館已可代勞。 “文化”,更不用說,已有文化博物館可扮演M+這角色。另外,官方網頁說:更希望藏品能令未來十年的觀眾感受到自己同時置身於香港、中國、亞洲、以至全世界的視覺體驗之中。那即是什麼都有,是否暗示,將來國際著名的藝術品,只會在M+展出?而視覺體驗又是指什麼?藝術品當然是視覺體驗,難道是味覺體驗?

當然,M+還沒有落成,我們留待開張之日,再聽聽全球專家的意見!M+、藝術館、文化博物館的角色是否有重叠?2017將有答案!

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

人類劣質食品史

近日,奶粉成為兵家必爭之物,得奶粉得天下。中國人,民以食為天,搶購奶粉,足見中國人對食的要求。表面上是為了生存,但是,搶奶背後,卻暗示深圳河以北的大陸人,真是不一個不會吸取歷史教訓,不尊重法律的民族!

為何大陸人要來香港搶購奶粉?原因簡單,就是大陸滿街假貨,缺乏信心!但是,只有大陸人怕假貨?又為何好像唯獨大陸人到香港買奶粉?難道別國沒有假貨?難道只有大陸人才生產假貨、假食物、劣質食品?

數百年前的歐洲,當時的民眾,與現在的大陸人處境差不多。市場上充滿大量劣質食品和假貨。1820年,德國人Friedrich Accum撰寫了 A Treatise on Adulterations of Food and Culinary Poisons 一書,人們如夢初醒般,開始真正了解食物中的有毒物質和添加劑,亦開始有系統地確立食品安全法例。

時光倒流300年,大家知道,當年的歐洲人吃什麼嗎?紅酒、茶葉、咖啡、麵包、香料,只要你想得出,都有劣貨假貨。平民化食品有劣貨假貨,就連高級食材香料,如番紅花,14世紀的紐倫堡,滿街都是假貨。如果再說遠一點,古羅馬時期的葡萄酒,最經典是加入鉛,間接導致羅馬的衰亡。

那麼,為什麼現在的歐洲,假貨劣貨近乎絕蹟?只能說,歐洲人良心發現,以葡萄酒為例,早在802年,查理曼大帝已頒布打擊假酒的法律,到了14,15世紀,歐洲各地相繼有葡萄酒法。定立法律和制度之外,又成立同業工會,另外,又有嚴格的產地制度(原產地名稱保護),例如法國AOC,意大利DOC,歐盟的PDO。葡萄酒以外,經典例子就要提提1266年,英格蘭亨利三世的<麵包和麥酒法令>,嚴格規管麵包的重量、成份、價格等。而幾百年前的普魯士亦有法律嚴懲造假者,永久不能從事該行業!

歐洲人有這樣的制度,為何大陸沒有? 200,300年前的歐洲人,每天就是食有毒食品長大,情況同現在的大陸差不多,為何歐洲人能改變,大陸人不能?歐洲人定立法律,大家嚴守這個遊戲。而大陸,難道沒有法律嗎?中共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,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領導,他說過:攻堅克難,深入持久推進食品安全,重點整治。上月底還開會,有用嗎?

此刻,我想起一些與法律有關的詞語:徇私枉法、有法不依、目無王法、法外開恩、欺公罔法等等!有毒食品、劣質食品,可用法律規管,但當一個民族,不守法,法又有何用?這個民族,真是不守法嗎?就算是守,究竟守一個怎樣的法?大家去找答案吧!

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

反對同性愛?教徒濫用、錯用、誤用聖經!

當同性戀婚姻,性傾向平等,成為香港的議題時,究竟,反對同性愛婚姻的朋友,背後的理據是什麼?說穿了,他們只憑<聖經>的教導,歧視同性愛的朋友。但,假如真是有聖經所說的神,靠聖經,就代表合乎神的旨意?我亦相信,反對者中,很少人是熟讀希臘文聖經?依靠一本幾千年前的 "天書",當作真理,這是文明社會,極為危險的事情!在此,誠意介紹教徒門,反對同性婚姻、同性愛合法化的朋友,看看Misquoting Jesus: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 ,Bart D.Ehrman著。台譯:《製造耶穌》,史上NO.1暢銷書的傳抄、更動與錯用!


究竟地球上有幾多人是耶穌教的教徒呢[1]?維基百科說:地球有三份一人口是基督宗教信徙,假如數字準確,難怪《聖經》是史上最暢銷的書籍。僅以本人為例,並非教徒的我,也有五本不同版本的《聖經》,包括新約中英文本、中希英逐對照本…等。每當空閒時間,以研究《聖經》為樂,尤以舊約《利未記》為甚。

《聖經》有眾多版本,這現象是好是壞﹖那個版本最忠於原文?為何人們會執著於此﹖從本人親身經歷可能略知一二:

教徒A:
你有沒有聽過世界末日?你知道甚麼叫審判嗎?上帝派遣其獨生子耶穌來救我們,祂是三位一體、全知全能。《聖經》有很多很好的故事,你不如到我們的教會坐下,傾下呀!

本人:
世界末日?審判?獨生子耶穌?三位一體?聖經故事?當然有聽過啦!我在教會學校長大,豈會不知呢?不過,你們見過耶穌嗎?見過上帝嗎?你們信教的人,很大程度上,都是依據你們手中的《聖經》,哪本史上最暢銷的「書」去了解你們心中的神。不過,以新約為例,你們所看的經卷,是不是由耶穌的門徒所寫的,或者又是不是神向某人默示的版本?你們閱讀的新約應該是希臘文手抄本,經人手抄寫,一代一代地流傳至今。據我所知,單是羅馬時代的希臘文手抄新約,已經有5000多個不同版本。那麼,那一本才是原裝(第一本)呢?

教徒A:這個問題…我想…即係…

本人:
我不是否定你們的《聖經》。我假設/認同你們的信仰,《聖經》是神所默示的。但是,你們的神,究竟默示了幾多本聖經呢?用你們護教學的邏輯:第一因,你們的神,應該默示了一本最原汁原味的聖經。那麼,我們現在 閱讀的《聖經》,是否神所默示的那一本呢?這並非否定你所相信的上帝,我只是想知道:你憑什麼去了解你的上帝?你又憑什麼知道你所閱讀的《聖經》有沒有扭曲上帝的真實模樣?在印刷術發明之前,《聖經》是手抄的,你可以保證這過程沒有出錯嗎?沒有被人為地修改內容,讓經文更附合你們的神學理論嗎?最終,你所了解的上帝,又與真實的上帝,相距多遠呢?

教徒A:《聖經》在抄寫過程中真的有錯誤嗎﹖你有何憑證?
本人:
我並非神學家,也不是聖經學家,不過,我可以舉一個例子,根據Bart D.Ehrman所寫《製造耶穌--史上NO.1暢銷書的傳抄、更動與錯用.Misquoting Jesus: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 》,《聖經》一個很經典的故事「犯姦淫的婦女」,可能存有造假、竄改成分。當中,耶穌說了一句經典說話,你們必定聽過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」,這句說話顯示了耶穌的機智。不過,Bart D.Ehrman提出兩個疑問:

(一) 如果這個女人是行淫過程中被抓到,那行淫的男人呢?根據摩西的律法,男和女都要受罰(石刑處死) 。
(二) 這個故事並不是《約翰福音》原有內容,它是抄寫者後加的。

在這裡,再為Bart D.Ehrman補充一點,究竟是當時的執法者,選擇性執法,只拉這個婦人,用以挑戰耶穌。還是,這是由一位不懂以色列律法的抄寫者所後加的?答案有待論證!

上述情況是我經常面對的。當然,還有很多教義的核心話題,在《製造耶穌》一書內也有討論。以基督宗教最核心的神學概念 “三位一體” 為例:伊拉斯姆(Desiderius Erasmus)在1515年印刷的第一本希臘文《新約》,在《約翰一書》第五章,只有「作見證的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與血,這三樣都歸於一。」在武加大(vulgate,通用的意思)拉丁文通行譯本上的「父、道、聖靈,這三樣都歸於一」這一句,並沒有出現在第一版希臘文新約聖經當中。

故事現在才剛剛開始,當時的第一版新約聖經出街後,伊拉斯姆惹惱了同時期的神學家,伊拉斯姆被指控竄改經文、試圖消滅三位一體概念,結果是怎樣?伊拉斯姆只有妥協,在之後的再版希臘文新約,放回「父、道、聖靈,這三樣都歸於一」這一句。

從這現象帶出一個問題:一些重要的經文,為什麼有些版本有記載,有些版本沒有記載?那個版本才是原文?

大家可能會問,我又不是教徒,就算《聖經》在抄寫過程上,出現了人為竄改,與我何干?這的確是一個很難解答的問題。不過,我們可以從宗教與倫理這兩方面入手。

宗教層面,基督宗教的教徒,無處不在,總會遇到有人向你傳教,傳教本來沒有問題,問題是,傳教的內容與我認知的有出入,這才是關鍵之所在。正如Bart D.Ehrman所關心的,耶穌時代的基督信仰是怎樣的?當時的人,很多都是文盲,識字率只有10-15%,信仰是口耳相傳,而新約聖經的出現,要比門徒時代晚得多,而經過統計,歷代的手抄本《新約》,竟然有三萬處不同的地方,那麼,作為教徒,應該如何選擇聖經呢?就算最近出版了新的譯本,教徒們,又憑什麼知道這個新譯本,就是當年神所默示的版本呢(原文)?

另外,我們對《聖經》的理解,全是聖經學者告訴我們,他們擁有詮釋權。可惜,我們不知道這些學者的名字、身分、背景、資格、道德水平、偏好、信仰傾向以及經文鑑別的水平。還有,我們更不懂拉丁文、希臘文、亦不會神學和聖經學,幸好,Bart D.Ehrman為我們寫了這本《製造耶穌》,好讓我們這些一無所知,但對新約經文有興趣的人,作為一本簡單易讀的入門書。

而倫理層面,就是我們要了解《聖經》的另一原因,它是西方價值觀、道德、倫理的來源之一。最近,關於代母產子一事,不少基督宗教的人士高調發聲,批評這件事是不道德。如果從《聖經》角度去思考,我們可以如何解讀?基督宗教只有天父、沒有天母,天堂是否一個單親家庭?難道瑪利亞不是代上帝產子?根據《聖經》所說,耶穌是由聖靈感動而非性行為出生,這不是古代版的代母產子嗎?如果代母產子是不道德,那麼,耶穌的出生豈不是也不道德﹖

此外,不少教徒行事準則都來自《聖經》,面對困境、苦難,《聖經》的教導是靈丹妙藥。假如這些來自《聖經》的教導、出現翻譯的錯誤和人為竄改。我們/教徒們的價值觀,是否需要調整呢?

最後,本人要再強調,我無心挑戰教徒的信仰,以上內容,僅是看完《製造耶穌》一書的感受。作者在書中也介紹了一些經文鑑別的準則,以及當年,為何抄寫者會增、減經文,目的何在。Bart D.Ehrman在書中結束處表示:「《聖經》是西方文明史上公認最有影響力的書籍,但我們說自己擁有《聖經》是什麼意思呢?」,為何他會這樣說?看完《製造耶穌》,大家就會知道。

 羅馬書一26-27,創十九章、利十八22和二十13,有關同性戀的內容,從經文鑑別學角度.看,這是聖經原文?還是後來的抄寫者因為種種教義的須要,私自杜撰?留待聖經學者研究!

註:
[1]我這裡所指的耶穌教是泛指與耶穌有關的宗教,包括天主教、新教、東正教,至於猶太教,比較難說,這裡暫不討論)



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

與糞青對話,勝讀十年屎片!

與糞青對話,勝讀十年屎片!

美食令人難忘!30年的單一純麥威士忌、比利時高級朱古力、西班牙48個月黑毛豬火腿、法國銅蠔、CoE 咖啡豆……. 盡管是十年前吃過的美食,現在還是回味中。那麼,曾經受惠於高效率、廉潔的政府與管治者呢?你懷念她嗎?

香港的五、六十後,批評七、八十後的香港人,太幸福,未試過一家人同睡一張床的經驗。七、八十後的香港人,批評九十後hea,正所謂一代不如一代!如果這個前設是正確。那麼,現在的特區政府,在梁振英特首的英明領導下,應該也及不上英國殖民政府。就算他對香港有承擔、了解香港人需要、對香港房地產有多年經驗,那又如何?

以上應該是不少香港人的心聲,包括你嗎?

最近,認識了一位自稱是美國名牌大學畢業的國內朋友,他是官二代,研究英國殖民史,與他吹水,他對英國殖民史,頗有 “獨到” 見解。聽畢,無話可說!亦從新思考,回歸多年的香港,曾是亞洲四小龍之一,已成病龍一條,究竟是那個器官、肌肉出了問題?亦明白,為何八、九十後要高舉龍獅旗!

話說回頭,與這位熟讀英國殖民史的官二代吹水,他認為,梁特首是一個重用香港人材的無私領導,就算你幾廢、幾有私心、幾不了解民情,幾有利益衝突,也會重用你。例如:身為行政會議成員,傳媒懷疑你知道內部消息,偷步賣樓。正所謂用人不疑、疑人不用。梁特首也關懷非常,只叫你放假、休息,這樣好的老細,天下難求!

梁振英勁過麥理浩?

他續說:梁特首,絕對比前港督麥理浩優勝百倍!上世紀七十年代,麥理浩上任後,深感香港官員無能,向英國請外援,借調來港。我們的梁特首,這方面,一沒有向北京請外援,二是香港內部尋找精英治港,讓香港人真的可以當家作主!就算是最近的金融發展局有中資背景人士,也是情理之中。現在中國大國掘起,建航母、起高鐵,連美國人也要比面我們,我們當然是要用自己人!

之後,他又說:英國殖民,對殖民地的禍害多不勝數,不尊重當地文化!John Stuart Mill,在他的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,雖然說過:讓英屬非洲和亞洲殖民地的人民也能享有英國先進文化,是對殖民地人民最有利的!例如:良好政府、財產保護等!但是,這只是表面功夫,就以印度為例,英國的傳教士到了印度,挑起宗教衝突!維多利亞時期的印度,流行殺嬰與沙提Sati習俗(丈夫死後,妻子做陪葬/活祭,以表示對丈夫忠貞) ,傳教士視此為野蠻!

但是,這是文化差異,如果用Franz Boas文化相對主義cultural relativism的角度看,傳教士不應從基督教文化來判斷印度的習俗,這是文化,不是野蠻行為!你們這些香港人,雙重標準,中共拆新疆喀什舊城區的泥屋,興建新樓房給少數民族,你們卻說這是破壞文化,為何又不說英國政府,停止沙提習俗是破壞印度人的傳統?

丁屋僭建,合情合理合法?

最後,他說:梁振英在尊重文化上,比英國人做得好,就以香港新界原居民利益上,丁屋僭建,罪不罰眾,更何況,僭建是否屬於原居民利益,受基本法保障?有待討論!加上,丁權上,只有男丁權,沒有女丁權,非原居民沒有丁權,這都是新界原居的傳統!你可能說這是性別歧視,但從文化相對主義角度看,這是傳統,如果全世界都是男友平等的時候,新界還有男丁權這概念,到時,香港政府可以向聯合國申請丁權為:非物質文化遺產了!

國內精英,留學英美,這位官二代,絕對是代表之一!聽畢,原來,梁特首是如此多粉絲!